通知公告

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日期:2024/03/21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》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》(国标委联〔2022〕6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标准化支撑作用,以标准这一“软联通”大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,积极赋能粤港澳大湾区,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、高质量发展,最终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。根据《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促进会”)启动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原则

1.团体标准化工作遵循自愿、开放、透明、公平的原则,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。

2.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。

3.以粤港澳三地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,对促进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具有积极意义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单位应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2.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,无不良诚信记录,重视标准化工作。

3.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、国内外和粤港澳三地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。

4.标准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,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,确保标准的适用性、有效性和先进性。

5.申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,并提交证明材料,提出处理意见。

6.会员单位,粤港澳三地相关单位共同参与,符合《2024年“湾区标准”共同需求指引》范围,填补国家、地方、行业标准空白或严于国家、地方、行业标准的项目优先立项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申报单位填写标准立项申报文件,包括《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1)、相关论证材料、标准草案等。

2.立项申报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发送至促进会邮箱:gbas2022@163.com,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(一式一份)寄送至促进会。

3.促进会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研究确定拟立项标准(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立项评审),印发立项文件并进行公示。

4.团体标准一经立项,申请单位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,确保团体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谢小姐

电话:13570491114、020-31950692
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 

 

附件:

1.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

2.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意见表

 

 

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

2024年3月19日